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校园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所导致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
新冠肺炎概况
理化特性
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已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流行病学特点
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临床特点
潜伏期:1-14天,多为3-7天
主要表现: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
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较轻。
健康监测
建立健康档案
针对全校师生建立疫情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动态更新,学校应将该档案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复工复学的重要参考资料。
假期旅居轨迹
逐一排查寒假期间师生旅行、居住地轨迹,重点掌握湖北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重点地区来陕人员接触史等。
每日健康检测
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观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重点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特殊情况报告
过去14日内,家庭成员疫病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接触史、与危险环境(如医院发热门诊、野生动物市场等)的接触史等。
告知个人防控义务
开学报到前,学校疫情防控办或相关部门向全体师生发放“返校健康承诺书”,明确告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个人须承担的防控义务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后将承担的责任。
疫情处置
疫情报告
师生出现散发病例后,应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发现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或当日请病假人数超过基线水平时,要立即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
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后,学校立即按照划定范围拟定人员名单,督促学生及教职工对医学观察的落实和配合。医学观察居所应相对独立,观察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且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必须经请示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护。
病例的隔离治疗
高校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区的清洁与消毒工作,注意开窗通风,避免交叉感染。校医院(医务室)必须设立隔离观察室,同时提前协调、理清病例转运流程,为病例的隔离治疗节约时间。
停复课管理
停课观察: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医院不能排除但暂未达住院标准的病例(门诊观察病例)需停课观察,直至医院排除或诊断升级(明确为病例)为止,其中医院排除传染病的需提供有效证明返校。具体停课观察要求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复课管理: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行课和生活。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康复后,凭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返校。校医(保健教师)对复课证明进行复核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防控建议
佩带口罩
外出前往学校、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师生在校期间均需佩戴口罩。独处或在空旷场所,可以不戴口罩。建议校内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有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时,比如校医院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原则上建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并考虑系统性防护,如佩戴护目镜、隔离衣、穿防护服等。
规范洗手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再用一次性纸巾擦净手。无清水、不方便洗手时,可以使用含酒精消毒产品清洁双手。严格把握手脏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吃饭前、上厕所后,在接触他人及动物后,外出回来等六个需要洗手的时刻。不洗手别接触自己的身体,尤其是眼睛、口鼻等粘膜部位。
七步洗手法:内-外-夹-弓-大-立-腕
返校准备
应注意学校返校信息,向辅导员、导师告知返程计划,切莫违反学校规定,私自返校。
出行前要自行评估健康状况,若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请取消或推迟返程计划,并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及单位。
制定好合理的出行计划,路途较近的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者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
准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足够的口罩、免洗手消液、纸巾等。出行时不宜大量携带酒精及含氯消毒液。
返程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及辅导员、导师取得联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充分进行手卫生,在整理个人行李前后都应洗手;条件允许时应及时洗澡,特别是清洁头发及裸露的皮肤。
对个人用品、旅行箱进行必要的清洗和消毒。
旅途劳累,返程后应注意规律作息、合理饮食,尽快恢复体力,防止劳累出现免疫力降低。
及时关注疫情发布信息,了解是否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同乘公共交通工具,并上报单位或辅导员,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校园防控
· 加强个人防护安全宣传,倡导全体师生在全校范围内佩戴口罩,教室、宿舍、食堂、实习实训室、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体育场馆等各类室内场所应保持清洁干净,加强通风,定期消毒,通风时注意保暖。
· 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尽量小班教学,减少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暂停校园观光车运营。
· 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严禁串门、串班走动,教师、教室、实习实训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如必须则应在换下一批次前提前通风、消毒,尽量避免一名教师承担多个班级课程现象,尽量减少流动检查。
· 必要时,停止使用轮流使用的功能室、实训实验室等。
往期热文回顾:
党委宣传部 讯澜工作社
资料来源:陕西省疾控中心
编辑:陈 凡
审核:羽 禾